温州鸿和渣土运输有限公司被罚款3390元
发布日期:2024-07-29 09:07 点击次数:84
(原标题:温州鸿和渣土运输有限公司被罚款3390元)
金融界消息,近日,温州鸿和渣土运输有限公司因违法超限运输,被泰顺县交通运输局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3390元整的行政处罚。
据公告内容,2024年01月18日15时50分,泰顺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709(富察线)雅阳、泗溪方向K22+200检查时发现温州鸿和渣土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。
温州鸿和渣土运输有限公司违反了《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》第五十条、《浙江省公路条例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(三)项,构成了违法超限运输违规行为。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泰顺县支行、浙江政务服务网(缴款地址:http://pay.zjzwfw.gov.cn)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。逾期不缴纳罚款的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(一)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,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。
本文源自:金融界
作者:天眼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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